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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2〕1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12-19 23:12:1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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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的通知
2023-12-08 23:14:41为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规范相关执法、司法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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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2023-11-02 23:05: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27日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问题的批复》(法〔2014〕174号)的批准,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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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通字[2014]1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_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最新规定_开设赌场罪赌博机法律规定
2023-12-10 22:04:54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个人非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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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公布
2024-06-03 23:14:20国家统计局2024年5月17日公布,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0698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62.44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62.44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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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3-11-06 23:18: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从2014年起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正式实施,各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量刑指导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并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修改实施细则。《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量刑方法,明确“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量刑方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个罪的量刑规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出台的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业务指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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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三)(2020年)粤高法发〔2020〕13号
2023-10-15 00:27:1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部分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粤高法发〔2020〕13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市、县公安局:现将《关于部分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部分犯律定罪量刑标准的意见为确保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有关法律、 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关于刑 法中部分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如下:一、失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火罪“情节较 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 造成死亡1人以上不满3人,或者重伤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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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
2023-12-12 07:23:56如果赌博网站的代理仅接受投注,没有发展下级代理,其行为属于聚众赌博行为而非开设赌场行为。考虑到无论是赌博网站的总代理,还是最低级别的代理,其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赌博网站组织他人赌博以获利,两者的行为只有所涉参赌人员和赌资数额多少的区别,而没有本质区别,故未采纳该意见。但是,如果行为人既没有建立赌博网站,也没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仅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利用自己掌握的赌博网站的网址、账户、密码等信息,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则其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符合《刑法》和《解释》规定的“聚众赌博”标准的,应认定为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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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无罪裁判要旨
2023-10-22 23:45:3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两高”2001年4月9日《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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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_高检发办字〔2024〕101号
2024-05-27 22:55:04审查认定犯罪应当依法准确把握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理解把握“多次盗窃”的规定,应坚持实质解释,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多次盗窃”就一律作为犯罪惩处。一方面应遵循“多次盗窃”与“数额较大、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要把分则与总则结合起来理解,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审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是否应予刑罚处罚。对“多次盗窃”的,可以结合行为人实施盗窃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数额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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