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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会见笔录_侦查阶段第1次
2024-02-28 20:44:44刑事案件会见笔录模板,用于侦查阶段第一次律师会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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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2022年3月22日)
2023-10-14 00:14:22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公安厅(局)刑侦局、刑侦(警)总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刑事审判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刑侦总队: 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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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第213—217号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2024-06-14 21:33:31案例一明确,对确有犯罪嫌疑的监督线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查核实,对于监督立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跟踪督促侦查取证工作。案例二明确,对转移财产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线索,要发挥检察监督一体化优势,能动、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助力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案例三明确,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侦查活动合法性的审查和监督,排除非法证据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但证据不够确实、充分,证据链条不完整的,检察机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案例四明确,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加强对侦查活动合法性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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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2010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10-22 23:27:37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2010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审查逮捕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一章 逮捕的条件 第一条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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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2023-11-17 00:13:55(2005年12月29日公安部令第83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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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
2023-12-08 22:58:03河南高院: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 编者按:近年,省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些瑕疵或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质效,省法院刑三庭结合刑事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复查等审判实践,就刑事案件办理思路、方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和反复讨论,并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部分问题达成基本共识,经省法院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形成了《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供全省法院刑事法官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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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
2023-12-12 08:14:47对于具有赌资数额大、共同犯罪的主犯、曾因赌博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悔罪表现不好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适用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通过网络赌博实施犯罪,赌资数额可以依熈开设赌场行为人实际控制账户内的投注金额为基础,结合被告人供述、银行流水记录、对账记录等在案证据综合认定赌资;如无法统计,可按照查证属实的赌客实际参赌的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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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
2023-12-12 07:23:56如果赌博网站的代理仅接受投注,没有发展下级代理,其行为属于聚众赌博行为而非开设赌场行为。考虑到无论是赌博网站的总代理,还是最低级别的代理,其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赌博网站组织他人赌博以获利,两者的行为只有所涉参赌人员和赌资数额多少的区别,而没有本质区别,故未采纳该意见。但是,如果行为人既没有建立赌博网站,也没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仅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利用自己掌握的赌博网站的网址、账户、密码等信息,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则其行为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符合《刑法》和《解释》规定的“聚众赌博”标准的,应认定为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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