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新2023年司法解释(2019年10月21日)
2023-10-15 00:18:2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6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2019年9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10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w -
走私类犯罪常用法律法规汇编2024年最新版--司法解释篇
2024-06-12 21:17:11印发《关于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w -
(公通字[2014]1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_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最新规定_开设赌场罪赌博机法律规定
2023-12-10 22:04:54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个人非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
w -
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23-11-04 23:08:37公禁毒(2016)511号 为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w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法释〔2024〕5号
2024-05-27 22:58:16人民法院审查财产性判项的执行情况,应将执行法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缴付款票据、执行情况说明等作为审查判断的依据。 人民法院判决多名罪犯对附带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的,只要其中部分人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即可认定附带民事赔偿判项已经执行完毕。 罪犯亲属代为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视为罪犯本人履行。
w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2023-11-01 09:51:00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w -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2024年3月最新
2024-03-01 22:55:30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为便于执法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适用,现就《意见》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w -
法释〔2012〕1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12-19 23:12:1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w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24年
2024-05-27 23:02:04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有证据证明存在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期货法律法规需要给予涉案人员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判决的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并附生效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处理根据,按照下列情形移送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处理: (1)案件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移送公安部的,由地方公安机关层报公安部移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或者由地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送原负责相关案件调查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依法处理。 (2)案件系省级及以下公安机关自行受理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或者作出决定的人民...
w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2023-11-02 23:05: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27日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问题的批复》(法〔2014〕174号)的批准,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