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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24年
2024-05-27 23:02:04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有证据证明存在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期货法律法规需要给予涉案人员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处理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判决的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并附生效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处理根据,按照下列情形移送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处理: (1)案件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移送公安部的,由地方公安机关层报公安部移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或者由地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送原负责相关案件调查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依法处理。 (2)案件系省级及以下公安机关自行受理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或者作出决定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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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司发通〔2024〕31号
2024-05-27 22:50:24对外联系机关应当在收到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或者主管机关执行结果之日起45日内处理完毕;按照本规定第六条优先处理的,一般应当在收到请求或者执行结果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需要采取紧急冻结等措施的,应当在收到请求或者执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处理完毕。 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对外联系机关转交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或者办案机关执行结果之日起45日内处理完毕;按照本规定第六条优先处理的,一般应当在收到请求或者执行结果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需要采取紧急冻结等措施的,应当在收到请求或者执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处理完毕。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主管机关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之日起9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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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的通知
2023-12-08 23:14:41为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规范相关执法、司法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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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4年最新修订版本
2024-07-26 11:30:13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虽有错误后果发生,但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对错误后果发生仅有一般过失的,不承担司法责任。 检察人员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但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的,属司法瑕疵,不因此承担司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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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
2024-05-30 10:01:06关于自首立功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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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适用
2023-12-12 08:14:47对于具有赌资数额大、共同犯罪的主犯、曾因赌博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悔罪表现不好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适用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通过网络赌博实施犯罪,赌资数额可以依熈开设赌场行为人实际控制账户内的投注金额为基础,结合被告人供述、银行流水记录、对账记录等在案证据综合认定赌资;如无法统计,可按照查证属实的赌客实际参赌的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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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2015修订)
2023-11-18 00:07:41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包括: (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非法持有的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品; (四)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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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2024年3月最新
2024-03-01 22:55:30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为便于执法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适用,现就《意见》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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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3-12-26 23:42:31私募投资基金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私募基金管理人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在私募基金运营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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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及处置制造毒品案件现场规定》的通知
2023-11-18 00:04:50制毒案件现场,是指利用毒品原植物或者制毒物品非法提炼、化学合成毒品以及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地点,以及与制造毒品犯罪行为相关的场所。制毒案件现场勘查及处置,是指侦查人员依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与非法制造毒品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查、分析和处理的侦查活动。制毒案件现场勘查及处置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制造毒品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等证据及其他信息,分析判断制造毒品的种类、工艺流程,处理现场遗留物品,为侦查办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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