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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被检察院逮捕后怎么取保?逃避追缴欠税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吗?逃避追缴欠税罪羁押必要性申请书怎么写
2024-10-15 20:27:46一、逃避追缴欠税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或者逃避追缴欠税罪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逃避追缴欠税罪案件如果被批准逮捕或者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之后,在此期间如果发现当事人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在检察院阶段申请取保候审被称之为羁押必要性申请,与取保候审略有区别,但与取保候审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呢? 一般来说,接受申请并且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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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检察院逮捕后怎么取保?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吗?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羁押必要性申请书怎么写
2024-08-07 07:09:4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案件如果被批准逮捕或者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之后,在此期间如果发现当事人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在检察院阶段申请取保候审被称之为羁押必要性申请,与取保候审略有区别,但与取保候审的效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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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被检察院逮捕后怎么取保?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取保吗?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羁押必要性申请书怎么写
2024-08-21 21:04:08、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或者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案件如果被批准逮捕或者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之后,在此期间如果发现当事人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在检察院阶段申请取保候审被称之为羁押必要性申请,与取保候审略有区别,但与取保候审的效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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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2024-07-31 16:25:26第一条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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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2010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10-22 23:27:37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2010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审查逮捕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一章 逮捕的条件 第一条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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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_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23-12-05 22:56:45《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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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4年最新修订版本
2024-07-26 11:30:13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虽有错误后果发生,但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对错误后果发生仅有一般过失的,不承担司法责任。 检察人员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但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的,属司法瑕疵,不因此承担司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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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
2024-05-30 10:01:06关于自首立功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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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008年12月1日南宁会议纪要
2023-10-18 20:58:51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8.12.01生效日期:2008.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法〔2008〕324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8)324号近年来,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国际国内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禁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人民法院一定要从民族兴衰和国家安危的高度,深刻认识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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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2024)
2024-06-03 22:58:09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贷后催收业务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审慎实施外包。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范不当催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催收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客观、保护隐私”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侵犯债务人及联系人等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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