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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拘留后怎么才能不予起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如怎么才能不留下案底
2024-08-28 23:53:29信息罪如怎么才能不留下案底 一、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决定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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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被拘留后怎么才能不予起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如怎么才能不留下案底
2024-05-29 22:58:1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决定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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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看守所怎么送药_深圳看守所怎么送眼镜_深圳看守所送衣服流程_深圳看守所怎么写信_深圳看守所送药流程
2023-12-04 22:18:40深圳目前大多数看守所都可以送眼镜,但各个看守所的要求不太一致,基本上流程可以归类如下:首先要配一副全是塑料的眼镜,要求不能有任何一颗螺丝钉,而且一般要求近视度数达到400度以上,并且有发票上写明眼镜度数,否则很多看守所不会接收眼镜。其次,配好的眼镜要通过看守所前台或者门口保安接收,并且写上在押人员的名字,有的看守所是要交给内勤或者窗口办事人员,具体以各个看守所的要求为准。最后有的看守所要求在押人员先通过管教将自己配眼镜的需求通知看守所前台或者窗口人员,这就需要律师会见时或者家属写信告知他们先找管教,管教同意接受后看守所方可接收。看守所统一接收后再分配给管教,转交给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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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看守所怎么送药_深圳龙岗看守所怎么送眼镜_深圳龙岗看守所送衣服流程_深圳龙岗看守所怎么写信_深圳龙岗看守所送药流程
2023-12-29 08:55:40深圳目前大多数看守所都可以送眼镜,但各个看守所的要求不太一致,基本上流程可以归类如下:首先要配一副全是塑料的眼镜,要求不能有任何一颗螺丝钉,而且一般要求近视度数达到400度以上,并且有发票上写明眼镜度数,否则很多看守所不会接收眼镜。其次,配好的眼镜要通过看守所前台或者门口保安接收,并且写上在押人员的名字,有的看守所是要交给内勤或者窗口办事人员,具体以各个看守所的要求为准。最后有的看守所要求在押人员先通过管教将自己配眼镜的需求通知看守所前台或者窗口人员,这就需要律师会见时或者家属写信告知他们先找管教,管教同意接受后看守所方可接收。看守所统一接收后再分配给管教,转交给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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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拘留后怎么才能不予起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如怎么才能不留下案底
2024-08-07 07:07:52起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如怎么才能不留下案底 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不予起诉是什么意思?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决定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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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10-06 17:30:4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3〕3号 (2023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8次会议、2023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一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奸淫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一)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奸淫的;(二)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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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法〔2019〕151 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 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 问题的会议纪要
2023-12-08 23:28:00为了更好地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进一步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经研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纪要如下: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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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量刑程序规范化实施办法
2023-12-08 23:33:15法庭辩论开始后,审判长应提示控辩双方分别就定罪事实部分和量刑事实部分进行辩论。 合议庭认为定罪事实或者量刑事实比较简单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一并进行辩论。 如果在法庭调查中,发现有不宜进行量刑辩论情形的,合议庭应当当庭宣布不再进行量刑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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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犯罪构成自首的法律意见书检察院版本2024最新
2024-08-14 10:46:02猥亵犯罪构成自首的法律意见书检察院版本2024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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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
2023-12-08 22:58:03河南高院: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 编者按:近年,省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些瑕疵或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工作质效,省法院刑三庭结合刑事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复查等审判实践,就刑事案件办理思路、方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和反复讨论,并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部分问题达成基本共识,经省法院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形成了《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指引手册》,供全省法院刑事法官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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