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3-12-10 22:11:13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醉酒程度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不具有从重情节,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血液酒精含量在18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不具有本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十)项规定的从重情节,被告人认罪、悔罪,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免予刑事处罚:(一)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未造成交通事故,或造成交通事故仅致人轻微伤或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二)具备自首、坦白、立功、自动停止醉驾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三)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见义勇为、紧急避险、救治病人而醉驾的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