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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2001]高检诉发第11号)
2024-06-13 16:47:52检察院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2001]高检诉发第11号 200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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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_高检发办字〔2024〕101号
2024-05-27 22:55:04审查认定犯罪应当依法准确把握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理解把握“多次盗窃”的规定,应坚持实质解释,不能简单认为只要“多次盗窃”就一律作为犯罪惩处。一方面应遵循“多次盗窃”与“数额较大、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要把分则与总则结合起来理解,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一步审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是否应予刑罚处罚。对“多次盗窃”的,可以结合行为人实施盗窃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数额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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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庭毒品犯罪案件公诉证据标准指导意见(试行)
2023-11-04 23:12:5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庭毒品犯罪案件公诉证据标准指导意见(试行) ([2005]高检诉发第32号 200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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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发〔2019〕1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3-11-15 23:39:25为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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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发办字〔2023〕187号_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2023-12-18 19:27:45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的,依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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